一、凡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学会章程;
2.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3.长期从事工笔画创作和研究,并有较高成就的画家,或由这些画家组成的专业学术组织;
4.单位会员:在地方或相关领域内有一定权威性,在所属市、县注册登记的专业学术学会
(单位会员不少于5人)及愿意支持本学会事业发展的相关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
5.入会的基本条件:
①.中国美协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及贵州省美协会员愿意加入本学会的工笔画作者;
②.参加全国美展获奖及省展获奖或入选的工笔画作者;
③.对本学会工作支持较大的单位及个人;
6.会员职责条例:
①.会员入会后有义务向学会缴纳会费,并遵守学会的相关规章制度。
②.每位会员原则每年作品应入展省级或省级以上以上展览一次并积极参加学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③.积极配合学会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创作任务。
④.对年度表现优秀的会员学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⑤.对作品在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获奖或入选的作者,可作为年度优秀会员加分考虑。
⑥.对连续三次不参加活动(含学会主办的展览)的会员,可要求退出学会。
⑦.因缺席活动(含学会主办的展览)组织的会员,不能参与年度优秀会员评选。